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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近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生活水平提高,幼儿园办园成本不断上升,我县公办各幼儿园均存在运转经费不足问题,多数幼儿园只能低水平维持运转,保教质量难以进一步提高。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幼儿,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质量,现拟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要求,受项目单位委托,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二、适用范围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
三、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解放路37号
四、拟调价方案
(一)保教费。公办幼儿园实行分类等级管理,收费标准拟按下表进行调整。
表1 现行收费标准及拟调整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月
幼儿园 等级 | 现行收费标准 | 拟调整收费标准 | 备 注 | ||||
城区 | 乡镇 | 村级 | 城区 | 乡镇 | 村级 | 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日托保教费标准可以在上述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浮度不得超过30%;对建档立卡户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实施收费减免保教费政策。 | |
自治区示范幼儿园 | 280 | 400 | |||||
市级示范幼儿园 | 280 | 360 | |||||
普通幼儿园 | 130 | 110 | 280 | 220(午托)200(未午托) |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可向幼儿家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预收,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期末据实结算并向家长公示,多退少补。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另外收取住宿费。其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除保教费、伙食费及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本方案拟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面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以及其他利益相关群体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对您的影响;(2)如果涉及到您相关利益,您最关心的问题;(3)您对本决策所持的态度;(4)您认为实施本决策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可能性;(5)对本决策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表达利益诉求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决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5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次决策具有积极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七、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覃工 联系电话:07783210071
电子邮件:26791869@qq.com
评估单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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