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1494
一、项目编号: SZQLCG-2022006
二、项目名称:宿杭结对合作帮扶工作监测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浙江中哲悉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8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杭结对合作帮扶工作监测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省长三角办的要求,现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杭州宿州结对合作帮扶工作2022年度、2023年度评估和2023年月度监测,对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月度杭州宿州结对合作帮扶工作实施监测,发布月度监测简报,精准分析我市各地各单位杭州宿州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对杭州宿州年度结对合作帮扶工作进行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详见竞谈文件及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省长三角办的要求,现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杭州宿州结对合作帮扶工作2022年度、2023年度评估和2023年月度监测,对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月度杭州宿州结对合作帮扶工作实施监测,发布月度监测简报,精准分析我市各地各单位杭州宿州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对杭州宿州年度结对合作帮扶工作进行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详见竞谈文件及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2022年度评估报告;2023年12个月度监测次月上旬交付;2023年度评估报告年底前交付。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联系方式:1915950800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 王科长0557-3023515
名 称: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博览城
联系方式: 王工19159508002
广东仁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LSG2023XJ010二、项目名称:广东仁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三、采购结...
详细内容 >>